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