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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4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废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月 9 日、2025 年 7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李玉女士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李玉女士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表决, 选举李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4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 15,310 万元投资建设“光通信传输系统设备之接入网设备”项目,以扩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和丰富产品类别,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4日、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5月7月15日,股东高国亮先生询价转让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04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国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雪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20,000 股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7%;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国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雪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8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37%减少至 4.87%,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属于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6 %,最高成交价为 7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4,382,590.3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6 日、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 年10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龙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操信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龙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凤露 会计机构负责人:操信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月1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2、特别说明:上述提案1.00、2.00、3.00项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披露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1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另需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3)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以便登记确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在寄出信函、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后与公司证券法务部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刘焕明 联系电话:0755-23508348 联系传真:0755-86060601 电子邮箱:IR@phoenixcompany.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与原件保持一致,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1 2.投票简称:菲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本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4.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事宜。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公司名称: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 (二)英文名称:PhoenixHi-TechnologyLimited (三)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四)注册资本:5万美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六)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七)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八)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及设计,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对外投资 上述信息以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机关的备案或审批结果以及香港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主要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本次新设立的香港全资子公司,尚需获得境内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同时需要香港地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登记,能否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符合规定的审议、报备程序。 2、经营管理风险:香港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香港当地法律和政府政策,加大管理力度,依法合规开展香港全资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的香港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结合当前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祎新能源”)签署《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该协议约定的公司投资方案进行变更,公司对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国祎”)的对外投资总额由人民币8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50万元,该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国祎新能源与菲菱国祎共同签署《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拟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菲菱国祎15%的股权,对应菲菱国祎注册资本 150万元(认缴出资额 150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祎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菲菱国祎的股权比例将由55%下降至40%,菲菱国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部署作出的决策,进一步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提升经营质量,完善整体战略布局,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事宜。 本次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及海外业务拓展,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同时,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对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工作热情,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所涉及标的的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等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玉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星期二)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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