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亚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都巍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亚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都巍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立信中联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立信中联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2,438.00万元,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先生,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14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5.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审查评判,委员们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业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8:30-11:30和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填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7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具体如下:
  ■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