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问答”),问答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对公司2024年1-9月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变更 2025年7月,公司董事陈蓓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9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程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和2025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 2025年8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9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利润分配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及9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678,398,53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87,135,941.4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08%。如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四)对外捐赠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及9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为响应党中央号召及落实证监会相关要求,进一步履行国有上市证券公司社会责任,践行企业ESG管理理念,公司2025年度计划对外捐赠1370万元,其中包含子公司华安期货对外捐赠17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万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6项法人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集中修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等6项法人治理制度予以修订。 其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程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钢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安徽省统计局主任科员;安徽省发改委主任科员、副处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副处长;安徽省政府金融办担保保险处副处长、资本市场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等3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集中修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等3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追溯调整,对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对公司2024年1-9月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 一、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对公司2024年1-9月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预审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