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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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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思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沈建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现提议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简历
  沈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杭州市领军人才,荣获“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和“中国铝板带材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主持、参与了多项省级工业新产品研发,两项成果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200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和上海铝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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