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5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亿元,同比增长123.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3亿元,同比增长73.2%。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年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3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6%。 2025年三季度,公司自有品牌业务表现亮眼,实现营业收入4.51亿元,同比增长344.5%,占公司整体营收的55.1%。绽家、斐萃两大品牌持续保持高增态势,新品牌纽益倍快速实现规模放量,充分验证了公司持续孵化及打造新品牌的卓越实力。 其中,绽家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118.9%。1-9月,绽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148.6%。三季度,绽家进一步巩固在家居清洁护理领域的优势地位,位列天猫衣物清洁类目店铺榜TOP3、抖音衣物清洁护理剂类目品牌自营榜TOP4。 绽家持续推进新品类布局,实现家居清洁护理行业的全品类覆盖。今年8月,绽家推出新款“液态马赛皂洗洁精”,依托特调香氛与古法马赛皂配方的双重优势,上市后连续多周蝉联天猫88VIP甄选洗洁精好评榜TOP1,无火香熏上线两周,爆卖超万件。在正在进行的双11活动中,绽家凭借精准定位与优质产品力,再次登顶天猫快消家清新品牌双11现货4小时成交榜TOP1。 斐萃实现爆发式增长,三季度营业收入2.03亿元,环比二季度增长超98.8%。2025年1-9月,斐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2亿元,刷新膳食补充剂行业新品牌的成长速度。今年以来,斐萃产品端持续发力,在售产品已达10款,不断打磨产品体验,推动复购率稳步提升。 斐萃渠道端表现也可圈可点,三季度在抖音海外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强势领跑,品牌榜与店铺榜双双稳居 TOP1;9月,冲登天猫海外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店铺榜TOP5。在双11中,品牌成功登上天猫国际双11营养健康现货首日成交店铺榜TOP6、品牌榜TOP8;凭借麦角硫因核心成分优势,登顶麦角硫因及口服美容细分类目店铺榜TOP1。 纽益倍于今年6月底正式上线销售,截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212.6万元。纽益倍以高性价比单方产品布局大众膳食补充剂市场,与斐萃的中高端定位形成差异化布局。品牌8月、9月全渠道GMV增速环比连续实现三倍以上增长。 2025年三季度,公司品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同比增长114.1%。2025年1-9月,公司品牌管理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9亿元,同比增长71.1%。 展望全年,公司将持续聚焦自有品牌建设,保持品牌管理与电商运营业务稳健发展,同时深化多元业务协同效能,凝聚成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增长合力。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与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3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12民初16987号),公司起诉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赞臣中国”)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签订《合同终止文件》,《产品销售协议》期满后拖延结算,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公司要求美赞臣中国支付市场推广活动费用款、退还防跨区域销售保障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共计18,960,122.18元。美赞臣中国于2023年10月28日提起反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借用没有返还的小罐奶粉,总金额1,469,898元。本次诉讼事项已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美赞臣中国银行账户3,500万元,一审判决美赞臣中国应支付公司18,468,061.9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关律师费损失,公司向美赞臣中国支付小罐奶粉货款752,701.56元,驳回美赞臣中国其他诉讼请求。美赞臣中国现已提起上诉,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本次诉讼事项已于2024年9月5日二审开庭审理,2025年9月30日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10月16日,公司已收到美赞臣中国支付的服务费加利息共计19,159,107.86元。本案正式结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9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9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集中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515,064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18,670,276股变更为222,185,340股,注册资本由218,670,276元变更为222,185,340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1日,本次批量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批量行权登记手续。 2、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2025年9月4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22,185,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88,874,136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22,185,340股变更为311,059,476股,注册资本由222,185,340元变更为311,059,476元。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拟由原来的218,670,276股变为311,059,476股,注册资本拟由原来的218,670,276元变为311,059,476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9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1月11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yczj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8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9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