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926,800股,持股比例为3.02%,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行权价格:11.91元
  ● 调整后行权价格:11.89元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49名激励对象68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3.00万份,激励对象为7人。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8、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1.91-0.02=11.89元/份。
  上述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生效时间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11.89元/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2名董事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苏维锋、林爱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行权价格:15.30元
  ● 调整后行权价格:15.28元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00万份,激励对象为5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7、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022、2025-025)。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30-0.02=15.28元/份。
  上述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生效时间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除息日。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15.28元/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