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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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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和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49.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4,27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该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应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霄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应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霄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4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于2019年11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一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沈一开先生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沈一开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沈一开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一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沈一开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沈一开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在其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届时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黄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黄平简历
  黄平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副科长;2000年1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历任汉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上海金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黄平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4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0月2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独立董事沈一开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于本项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了解此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综上,本委员会同意提名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4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2025年11月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
  根据相关规定,该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9:30-11:30和13:30-15:00;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5年11月10日下午 1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人:杨小捷、罗曼秋
  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0411-84305686;
  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2、填选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2.如果委托股东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4.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5年11月7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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