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上标的公司于2025年6月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本年期初数、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是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并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代持。 注2: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股份包含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因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以二者股份数将合并计算。另外,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代持,因为在H股无法查询到股东持股信息,所以该股份数合并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内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58,649千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77,617千元。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雷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超先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本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H股股东的登记另载于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的股东大会通告内。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至13:00。 (三)异地的股东也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有关登记文件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邮政编码:100031。 (六)联系人:孙秒 联系电话:010-8356 7909 传真号码:010-8356 7963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1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及作出取消监事会等配套安排,并以特别决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股本、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以特别决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股本、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以特别决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总股本、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3名监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及作出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安排。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9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起至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二)网络直播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李泉城先生; 董事会秘书:秦介海先生; 财务总监:李国明先生; 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起至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本公司邮箱hdpi_ir@126.com向本公司提问,本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述锋、魏乔森 电话:010-8356 7905、010-8356 7907 传真:010-8356 7963 邮箱:hdpi_i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