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办公地址以及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因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已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并已完成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领取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公司修改章程以及其他配套制度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及9月17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为推进珠宝零售业务整合工作,保证公司顺利向软件信息技术领域转型发展,拟以2024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公司持有的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王”)100%股权、江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盈泰”)100%股权划转至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越王”)。本次股权划转后,北京越王将分别持有浙江越王及海金盈泰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学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学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学福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学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董事刘芳彬、张军、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