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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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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盼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盼盼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盼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盼盼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盼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盼盼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民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54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宇通”)为被申请人。
  ● 涉及的金额: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文件,其主张金额为2.69亿欧元,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以及能得到多大程度的支持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有影响以及具体影响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获悉,China Motor Limited(以下简称“CM”)就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关于公司客车产品经销、客车配件经销和客户售后维修服务等相关协议的事宜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了仲裁申请。截至目前,前述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CM
  被申请人:香港宇通
  仲裁地:瑞士
  仲裁机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二)案件事实
  2010年起,香港宇通开始与CM就公司客车产品经销、客车配件经销和客户售后维修服务等业务开展合作。香港宇通授权CM在以色列市场经销公司客车产品、客车配件,同时向公司客户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维修服务和车辆全生命周期的售后增值服务。
  2023年2月,基于CM对协议的履行问题,依据协议约定的相关情形,香港宇通决定终止与CM之间的经销协议,不再允许其经销公司的客车产品。
  (三)仲裁请求
  CM就香港宇通解除经销协议给其造成的预期损失、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配件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该费用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和违约赔偿金等,主张香港宇通对其进行赔付合计2.69亿欧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对仲裁所涉及协议条款和业务的相关情况正在进行详细梳理,以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有影响以及具体影响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53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t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10月29日(星期三)至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t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姚永胜、张天瑞
  联系电话:0371-66718281
  联系邮箱:ir@yu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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