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5-093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实施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因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7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股,成交总金额29,928,7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毕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玲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