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薛霞、财务负责人金昶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0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公司章程(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2议案名称:《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3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7、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侯军呈、金衍华对议案9进行了回避表决,合计持股数136,909,999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刘浏、胡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