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103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6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如果存在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2025年10月2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将于该情形发生起的下一日进入清算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公告揭示。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 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5年10月2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若本基金2025年10月28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