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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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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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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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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1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张志勇、王艳芳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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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河南孚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锦新材料”)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35,62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孚锦新材料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风险提示:鉴于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导致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发挥公司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充分发挥铝精深加工市场优势,进一步延伸下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孚锦新材料拟投资35,620万元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用高性能铝塑膜铝箔项目。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孚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的议案》。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孚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EF8BDG3K
  成立日期:2025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豫联产业园区1号
  法定代表人:周庆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孚锦新材料成立于2025年4月,其控股股东中孚高精铝材财务状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733,275.18万元,负债总额为533,943.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9,331.5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76,004.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30.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783,091.20万元,负债总额为561,892.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21,199.19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49,912.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67.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孚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35,6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995万元,建设期利息635万元,流动资金4,99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孚锦新材料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建设地点: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工业园区西北部
  建设期:2年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产能为年产铝箔25,000吨,其中铝塑膜铝箔20,000吨、冷成型铝箔3,000吨、电子铝箔2,000吨。
  市场前景:得益于新能源产业的带动,我国已成为电池行业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向新能源转变的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动力电池装机电量、储能电池同比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固态电池技术快速发展,铝塑膜和铝箔产业链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铝箔需求增长空间广阔。
  包装容器是铝箔消费的最大领域,下游需求如软饮、乳制品、药品等保持稳定增长,卷烟产量基本稳定。由于包装领域属于弱周期性行业,受经济波动影响较小,消费升级、环保意识增强等因素促进包装容器铝箔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下游行业需求的扩大带动铝箔市场的增长,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市场需求。
  项目效益:本项目建设投资29,995万元,项目运营期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66,22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3,750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3.1%(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8.8年(税后,含建设期)。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孚锦新材料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增强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鉴于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导致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发挥公司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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