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过渡期安排》《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3.1《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3.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3《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5《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6《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3.7《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3.8《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3.9《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10《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11《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1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1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14《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3.1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16《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3.17《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审计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调整承继监事会相关职权,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待《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上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