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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①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415,956股,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1.05%,持股数量位列前10名股东第5名,位列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4名,根据现行披露规则不纳入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② 上表中股东周家乐、宋毅博和其他限售股股东对应的“本期解除限售股数”为本报告期已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4,698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宋广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广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6,24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4,267,251股变更为134,261,011股,注册资本将由134,267,251元变更为134,261,011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弄39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李红涛 (4)联系电话:021-59907242 (5)传真号码:021-59907240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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