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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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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6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5年9月19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219,800股公司股份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专户中,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0%。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于逢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旸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于逢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旸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5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全体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田景成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陈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06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5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暨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田景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景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田景成先生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田景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田景成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景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持有公司股东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145%股份。田景成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其他需要提醒公司股东关注的事宜,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田景成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田景成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其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田景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田景成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陈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于逢良先生(主任委员)、阮金阳先生、陈敏女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谢永涛先生(主任委员)、常琦先生、陈敏女士。除前述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外,公司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陈敏女士简历
  陈敏,女,出生于197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长春鸿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吉林省宇光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20年3月加入吉大正元,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第九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2025年10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陈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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