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晓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晓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保持公司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代行监事会职权,并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同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重大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的最终内容以工商机关变更登记的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各项治理制度。 (三)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保持公司治理制度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实际情况,公司对其他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并制定3项新的治理制度。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各项治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王奕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董事会同意由王奕深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3日(周四)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9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其修正对照表。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的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名家汇”)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 2013 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合并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审计期间,中兴华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情请参阅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1、1.02、1.03、3.00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26067248 传 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minkave@minkav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 公告编号:202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