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A5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国寿安保中证A5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红利A500,扩位简称:A500红利低波动ETF, 基金代码:563590,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中证A500红利低波动指数”中成份股的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中证A500红利低波动指数成份股江苏银行(600919.SH)是本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相关程序,现将江苏银行(600919.SH)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105只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58-258)咨询。
  本次披露的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
  ■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