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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华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智园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华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智园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存在一定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8,899,272.70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2025年9月30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5,548,008.12元,具体明细如下: ■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9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1,067,158.71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12,165.70元。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并根据相应的金融资产分类,将减值准备计入相关的科目。其中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2,271,940.1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899,272.70元,本期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8,899,272.70元,已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持续提高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资金利用效率,继续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优化经济效益,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不投资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75,376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383,393.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93,656.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189,7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7)。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拟与关联方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荔科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苏州吾爱易达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爱易达”)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3,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55,000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变化,公司拟在原预计金额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燃科技及其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二)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金额 ■ 注:本年年初至9月30日发生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37栋 法定代表人:刘畅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26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燃科技总资产814,800,938.91元,净资产502,348,387.8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205,787.11元,净利23,758,559.71元。(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因此公司与中燃科技构成关联方。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燃科技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燃气”)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相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中国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港元 ■ 注:中国燃气是香港上市公司,其会计年度为上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公司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根据中国燃气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历史交易情况判断,中国燃气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销售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智能燃气表控制器、其他产品及提供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中燃科技及直接或间接控制中燃科技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之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调整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5、议案5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1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4、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黄华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制定和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经审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曹学来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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