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研发投入为费用化及资本化的合计研发投入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述股东中,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关系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参会人员,并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卢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则和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因此,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与公司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则和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如下: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2、7-12、17、2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及新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0月) ■ ■ ■ ■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下转B3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