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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实施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5年6月13日,公司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8,497,700股,激励对象减至170人,同时公司总股本由2,253,255,047股减少至2,240,826,747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 2.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事项:2025年2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公司所拥有的一项专利无效,该专利为: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专利号:200910227376.5)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2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3日。公司于2015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洁先生所持有的28项与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的一系列专利权,其中包括本次涉案专利。针对此无效宣告,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2025年8月7日开庭审理,公司尚未收到审理结果。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1)。 3.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丰木业)经营合同纠纷案:本案前后经历6轮审理。2019年1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驳回世丰木业的再审申请。2021年4月,世丰木业因不服判决提起法律监督(第二次)。2025年1月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抗诉,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审查。2025年6月福建高院裁定提审该案(再审)。2025年9月28日再审法院福建高院下发终审民事判决书。相关诉讼背景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持续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诉讼相关公告,最近一次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0日披露的《诉讼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将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4.关于募集资金增资水仙药业用于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因受多重因素影响,项目进展缓慢,截至报告期,项目一期仍未有突破性进展,项目资金尚未实质性投入,预计上述水仙药业募集资金项目一期工程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有关项目进展缓慢原因、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以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信息。项目暂缓实施期间,水仙药业针对项目环境变化,结合原计划搬迁方案的不确定因素,积极探讨优化调整方案,寻求以综合自主研发、委托研发或购买品种等并进方式,进行研发管线布局,丰富产品矩阵,同时积极寻求通过多领域战略合作或重组并购等方式,实施产业链建设,推进项目发展,但截至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综合优化方案。为此,公司将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持续跟踪督促水仙药业,坚持产业发展不动摇,加快推进和实施项目调整策略,明确资金使用方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5.关于年产20 万吨竹浆技改工程:经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实施原技改工程变更项目即建设年产20 万吨竹浆技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39,314.64 万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已累计投入7,040万元,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4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公司原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及拟变更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其中公司已于2022年11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195.76万元。 3.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由于“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及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委外研发受挫等原因,“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进展缓慢。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7.90亿元,募集资金余额(含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为6.12亿元。若加上截至2025年11月12日实现的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含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为6.13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3.52亿元。 (五)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青山纸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年6月 15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施行前,青山纸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存在期限较长的情况,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督促公司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种类、期限、金额,应当符合最新监管要求,避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山纸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经营层将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投资,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含职工监事)五人的监事职务将自然免除。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股份总数由2,253,255,047股减少至2,240,826,747股,注册资本由2,253,255,047元减少至2,240,826,747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要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全章节删除,设置审计委员会,原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253,255,047股减少至2,240,826,747股,注册资本由2,253,255,047元减少至2,240,826,747元。 (三)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等规定。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等。 (四)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东会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五)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定。一是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三是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完善独立董事职责等条款。 (六)补充完善第八章第二节“内部审计”、第十章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等章节的条款内容。 (七)整体结构调整及部分词语、条款表述、序号修改,如:根据《公司法》规定,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同种类股票”修订为“同类别股票”、“发行的股票”修订为“发行的面额股”、原章程第七条顺延为第八条、删除原章程第十章 劳动人事制度等。 除本次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5项至第11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 ■ ■ ■ ■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下转B3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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