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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荣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2、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3、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5年7月25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6,205.02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收购事项尚处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浙江丹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总额7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情况公告》。 3、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0万元与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主体(穿透口径)、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沙聚财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关联方杭州游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吉仓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基金规模为10亿元,主要投资于Alibaba WLCC Holding Limited及/或其指定关联人士当前持有并运营且由包括但不限于申通方或其关联人士主要承租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荣波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为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满足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最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0)《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12)《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13)《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4)《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5)《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6)《关于修改〈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7)《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18)《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9)《关于修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关于修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1)《关于修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2)《关于修改〈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4)《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2日(周三)15时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8)。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1月23日、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为公司加盟商的法定代表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近日,为延续上述合作,申通有限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申通有限为公司加盟商的法定代表人向该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经公司严格审核且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公司加盟商的法定代表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公司将在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累计以不超过2,000万元为限。 4、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加盟商的融资能力,进而提高加盟商的经营实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严格评估加盟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并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264,331.2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9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243,300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1,031.2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214,265.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00,265.74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周三)15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周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0、2.01、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5年11月10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ir@sto.cn,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人:张雪芳、许玲玲 联系电话:021-60376669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本登记表扫描件、复印件均有效。 2、法人股东请在落款处盖章,自然人股东请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8 2、投票简称:申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专章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 2.将“股东大会”的表述整体调整为“股东会”,并调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4.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综上,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鉴于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章节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表述;同时,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其他实质性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标点符号、格式、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7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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