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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5-062 |
|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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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1701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冯俊杰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9人,代表股份3,770,017,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0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93,936,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6人,代表股份676,081,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5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6人,代表股份33,984,3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5人,代表股份33,909,3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99%。 公司董事、监事,有关高管及部门负责人,常年法律顾问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向明、傅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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