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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2、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变动情况: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3,963,182,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完成此次权益分派工作。 2、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均已在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做了详细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事项的相关公告均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美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南志高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美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南志高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何齐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美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南志高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39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市财富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何齐书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先生、杨树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先生、杨树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先生、杨树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阜康能源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阜康能源10%股权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期限一年。 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9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左亚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该财务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股权结构:集团公司持有集团财务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03.12亿元,负债总额92.22亿元,所有者权益10.90亿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889.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9.60亿元,负债总额68.42亿元,所有者权益11.18亿元,1-9月实现净利润324.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集团财务公司不属于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要求,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结算服务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存款余额与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95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存款超出最高限额的,财务公司需积极协助本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如超三日未划转的,则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满足监管要求下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集团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信贷及结算服务: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可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 (1)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满足监管要求下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集团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3)资金池管理服务: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建立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根据本公司需求进行各账户间资金划拨、余额调剂等现金管理服务。 2、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本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集团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本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财务公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集团财务公司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本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集团财务公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2)集团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商业银行可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向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同信用级别的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集团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集团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 4、咨询服务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根据本公司需求,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包括信息咨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的财务顾问服务。 5、其他金融服务 (1)集团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集团财务公司就同类业务向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双方具体权利义务。 6、交易限额 (1)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伍】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集团财务公司需积极协助本公司或其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每一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所占用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 7、协议生效 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1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5年9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认为: 1、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综合授信额度已使用9.78亿元,其中存款4.06亿元、贴现5.27亿元、贷款0.45亿元。2025年1-9月,本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集团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九、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贷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开展(或委托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董事会审议。 十、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的议案,6名董事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集团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4、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成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2)提案1.00与2.00涉及关联交易,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上述提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14日(正常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2672厂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邮政编码:056300 联系电话:(0310)5792011、5792465 传真:(0310)5796999 会务常设联系人:王新伟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78”,投票简称为“铸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7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财富中心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3名监事参加会议并做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对股东投资的合理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5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昌辉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昌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昌辉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9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新兴铸管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总经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铸管部部长,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铸管部部长、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部、巡视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12月-2022年9月任本公司党委常委,2018年1月-2022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 2024年9月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24年9月-2025年10月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武安分公司负责人,自2025年10月24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昌辉先生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22,54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3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志,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中伟,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志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中伟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依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时、人员配置及公允定价原则确定费用,本期收费原则上不超过331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保护投资者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2名关联董事针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现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共有4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另外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杨树峰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投票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需要调整的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25,407,496,265.64元。2、鉴于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不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事项,此次将该预计事项调出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沧州新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疏港路北海防路东沧州新兴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孙弘 注册资本:85,649.6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钢、铁冶炼;矿物洗选加工;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 关联关系:沧州新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12,303.96万元,净资产80,958.57万元;2024年全年经审计实现的营业收入240,386.06万元(净额),净利润133.55万元。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82,883.45万元,净资产75,493.91万元;2025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158,605.29万元(净额),净利润-5,648.06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沧州新能源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并及时向本公司支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沧州新能源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 公司与沧州新能源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在签订该框架协议下的产品或服务合同时确定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华民、杨树峰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调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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