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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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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264名激励对象办理354.965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上述归属股票已于2025年7月1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9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洁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14,488.77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725.55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3.21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4,488.7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4,488.7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72.1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872.1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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