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勇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珂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勇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勇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珂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的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众华2024年度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众华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忠华,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琪,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书豪,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4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已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4、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0楼,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731-85237818 3、传真:0731-85237888 4、邮政编码:410015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25-048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谢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升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升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50)。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