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1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1,391.62万元收购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交集团”)持有的江西永修顺祥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南昌公交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对2024年期初数和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公司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长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荣公交”)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被担保人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萍乡长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的为昌荣公交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担保金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萍乡长运和昌荣公交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昌荣公交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公司通过萍乡长运对其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2,0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03%;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34.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5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6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第4项至第6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5年11月10日与11月1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惠、黄毅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