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监事会改革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会议决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胜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胜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5楼152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洪峻、胡文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汪国维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胜友由于工作变动,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董事会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的连续性,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同意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代为履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议案》
  为高效衔接平陆运河,完善北部湾港多式联运体系,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以及“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等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后续不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59.70万元(实际金额以注销专用账户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用于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胜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刘胜友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原定的任职期间为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止。辞职后,刘胜友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胜友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胜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胜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完成离任交接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董事会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董事长选举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刘胜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部署要求,建成与平陆运河相衔接的江海联运换装港区,提升钦州港域集装箱运输综合服务能力,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港码头)拟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宏港码头投资建设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
  (二)项目业主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5个5,000吨级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岸线总长695米,水域设计底高程-7.8米,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65万标准箱。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已建695米消浪护岸进行靠船功能改造、开展港池疏浚,在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已形成陆域基础上建设3条自动化堆场及配套设施(考虑布置危险品堆场),增购自动化单小车岸桥5台,自动化集装箱轨道龙门吊6台,智能引导车(IGV)30台。
  (四)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94,1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17万元,其他费用4,937万元,预留费用2,69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69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及实施进展
  本项目建设工期约18个月,其中码头水工及陆域施工、设备制造及安装调试约17个月,竣工验收及决算约1个月。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开展本项目建设是公司优化泊位结构,弥补小型泊位缺口的重要举措。钦州港域已建成的专业化集装箱泊位以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为主,经由平陆运河运输的船型以5,000吨级以下的小船为主。小船靠泊大泊位,不仅会造成码头资源的浪费,还会降低集装箱码头整体作业能力,严重影响港口的服务水平与质量。本项目建设5,000吨级江海联运泊位,可以释放大泊位能力,推动钦州港域形成泊位吨位结构合理、作业能力充分发挥的新格局,提升港口整体运营效率,适应港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港口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本项目建设也是高效衔接平陆运河、完善多式联运体系的重要举措。本项目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编制的《平陆运河江海联运作业区建设方案》二期建设方案的重点项目之一,建成后与公司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号-10号泊位及宏港码头拟建设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扩建工程一体化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大榄坪南作业区水网通江达海的地理优势,依托中铁联集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平陆运河钦州出海口,打造北部湾港首个集江海联运、海铁联运功能于一体的江海铁多式联运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提高组合效率,实现自动化作业体系和集疏运体系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内的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
  1.用海重叠风险: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桂公司)排污口与本项目建设港池用海重叠,需协调排污口利益相关方意见,实施排污管迁改。
  2025年7月21日钦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并形成《研究钦州港大榄坪A2排污混合区排污口就近迁改有关问题的纪要》。7月28日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根据会议工作要求形成《关于解决钦州港大榄坪A2排污混合区金桂浆纸业公司排污口与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用海冲突问题的工作方案(报批稿)》并取得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水务)作为新建排污管道工程的实施主体,投资开展项目前期研究论证、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及维护等工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与排污口实施主体北投水务及利益相关者金桂公司保持沟通,确保本项目不受影响。
  2.工程投资风险:项目建设投资受工程量、设备选型与数量、人工、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大型项目工程投资超概算是建设行业中屡见不鲜的问题。该项目拟在项目设计阶段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建设时采用招投标等措施降低工程建设投资;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项目管理制,及时跟进建设进度,制定奖惩措施,对提前完成给予奖励,延后完成给予惩罚,确保工程按期投产。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本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为码头的装卸收入,该风险因素对项目影响较大。本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周边港口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定,能够反映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所以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方面看,价格波动发生的可能性一般。在应对市场风险上,宏港码头将努力开拓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使市场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同时,紧密跟踪市场价格,学习和借鉴其他码头经验,提前规避价格波动影响。
  4.融资风险:融资风险主要包括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贷款利率的变化等。本项目所需资金75%为贷款,贷款利息的高低取决于取得借款时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以及与银行的谈判情况、企业自身的资产情况等,而金融市场的波动,如利率、汇率的变动,以及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的优劣等都会导致企业的融资风险。宏港码头将比较各大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优惠,选择贷款优惠较大的银行,降低融资风险。
  结合上述风险分析,项目的综合风险较小,均在可控制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后对项目及公司经营不造成不利影响。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与平陆运河相衔接的江海联运换装港区,有利于提升钦州港域集装箱运输综合服务能力,将钦州港打造成为我国西南地区的集装箱干线港,提升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4,122万元,资金来源25%为自有资金,75%为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为3.0%;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第1年按贷款总额的60%投入,第2年按贷款总额的40%投入。本项目预测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预计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4%,投资回收期14.18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项目风险防控报告;
  4.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钦州港域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内1号至5号江海联运泊位工程立项有关事宜之法律分析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以及“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459.7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06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06.4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包含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注2: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改变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
  截至2025年9月30日,“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已完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95.00%,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资金613.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478.04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存款利息135.73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6.95%。
  2.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
  截至2025年9月30日,“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中,使用进度100%,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资金209.47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存款利息),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48%。
  3.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中,使用进度100%,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资金2,636.4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存款利息),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3.93%。
  综上,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合计节余资金3,459.70万元(实际金额以注销专用账户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后续不再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59.70万元(实际金额以注销专用账户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该募集资金事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防城港402#泊位后续建设”“防城港406#-407#泊位后续建设”以及“北海铁山港5#-6#泊位后续建设”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459.70万元(实际金额以注销专用账户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用于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2.14%,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且每个拟结项的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亦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专项意见及审议文件;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