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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谢宁、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2013年2月,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确认法国巴黎银行(QFII)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为法国巴黎银行持有。上表已将法国巴黎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并计算。 2.2025年前三季度,法国巴黎银行(QFII)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23,635,625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00%。报告期末,法国巴黎银行(含QFII)持有本公司股份2,119,700,91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7.14%。 3.2025年前三季度,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可转债转股方式和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12,247,847股,以无偿受让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96,498,397股,以上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08,746,24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4.92%。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756,260,11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21%。 4.2025年前三季度,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60,508,57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0%。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70,458,017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3.51%。 5.2025年前三季度,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48,303,153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20%。报告期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36,356,69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9.99%。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6.2025年前三季度,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3,233,96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5%。报告期末,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489,50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33%。 7.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另外,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本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不含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34,444,310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8.37%。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南银优1 单位:股 ■ 南银优2 单位:股 ■ 注:本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三、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扎实践行国家战略,坚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价值创造,紧跟区域经济脉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等领域探索形成了品牌特色。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巩固“双U型发展曲线”,进一步把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引向深入,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稳中有进,延续向上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1.资负规模稳健增长,结构优化均衡发展 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9,623.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09.08亿元,增幅14.31%;负债总额27,468.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73.73亿元,增幅14.48%;存款总额16,405.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3.83亿元,增幅9.65%;贷款总额14,114.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50.83亿元,增幅12.34%。 2.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向优向好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9%,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25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2%,在营业收入中占比60.09%;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67.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3 %,在营业收入中占比39.91%;成本收入比23.27%,较上年末下降4.81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0.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6%。 3.风险防控持续加强,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2025年以来,公司一方面持续优化客户策略,严把风险入口关,提高新增授信质量,另一方面完善管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前置力度,加快存量风险处置,资产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主要指标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83%,与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13.22%,保持了较好的风险抵补水平。四季度,公司将继续坚持严管严控策略,强化控新降旧系列措施的推进落实,提高风险防控质效和处置效率,保持资产质量平稳运行。 4.公司金融服务实体,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公司金融板块秉持“综合经营、价值牵引、对公生态”价值主张,坚守服务实体本源,组织架构持续优化,“三定”改革实施落地,经营质效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对公贷款余额10,731.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69.31亿元,增幅14.63%,其中,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涉农贷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3.03%、17.47%、16.16%、7.80%。公司金融以客户增长为核心指引,实体用信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34.9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31.56%。科技金融构建生态圈提升资源整合能力,聚焦重点客户运营促进价值创造。普惠金融服务生态不断夯实,服务小微实体客户20万户,“鑫e小微”标准化产品体系触客近24万户,“鑫转贷”业务规模突破300亿元。绿色金融加强重点行业研究,制定重点传统行业转型业务指引。作为全国首家受邀的城商行加入“绿色商业银行联盟”。投资银行累计承销债务融资工具超 2,200亿元,江苏省内市场份额保持第一。构建撮合业务分层分类生态圈,优化银团及并购业务配套机制,进一步助力科创类、绿色低碳企业发展,落地 ESG 挂钩银团业务。交易银行持续提升核心服务能力,供应链金融业务量超2,427亿元,鑫云财资签约集团客户增长显著。国际业务跨境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成功举办以“跨境融通 走向东盟”为主题的“走出去”银企对接会,国际业务客户数达12,838户,较年初增长28.38%。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投放本外币贷款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 5.零售金融增量提质,营收创利显著增长 零售金融板块坚持“客户为本、财富为纲、场景为要”价值主张,聚焦服务客户,推动价值创造,提升经营质效。打造标准拓客模式,强化渠道协同融合,搭建多元获客场景,完善精细运营闭环,积极探索特色重点客群服务经营,持续推进零售客户扩面提质。截至报告期末,零售价值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8.31%,财富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6.31%,私人银行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5.43%,手机银行App用户数较上年末增长19.39%。丰富多品类、全周期的财富管理产品货架,提高资产配置能力,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持续擦亮“财富银行”名片。截至报告期末,零售金融资产规模达9,686.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17.52亿元,增幅17.14%;公司个人存款余额5,651.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86.77亿元,增幅18.61%;个人存款付息率较上年末下降26BP。积极响应国家提振消费政策号召,聚焦购车文旅、康养、教育等重点消费场景,持续优化产品和流程,提升客户体验与服务质效。南银法巴消费金融公司发挥全域展业优势,呈现良好经营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个人贷款余额达3,383.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1.52亿元,增幅5.67%。零售资产质量边际持续改善,母公司个人贷款不良率1.33%,较上季度末下降10个百分点。推动零售营销队伍标准化综合化建设,深化零售业务数业融合,持续提升零售队伍和机构营收创利。截至报告期末,零售板块实现营收117.02亿元,同比增速22.10%,其中代销中收同比增速47.42%。零售板块实现利润16.22亿元,营收创利显著增长。 6.金融市场优化结构,有效把握市场机会 报告期内,金融市场板块积极把握结构性机会,精准研判市场走势、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深化业务模式转型、夯实风险防控管理,为公司整体业绩的稳进并举注入了动力。自营业务策略动态调整效果持续增强。资产端精耕细作、稳健运营,通过调优结构、抢抓波段、逢高配置等策略,有效把握市场机会增厚收益;票据业务高效流转助力直贴,再贴现实现提量增效。负债端精准实施流动性管理,优化存单发行策略,合理摆布负债结构,顺利发行公司130亿元普通金融债。客户端坚持高频互动助力“活客”、多措并举促进“提客”,双维撬动同业客户价值提升,同业客户准入超3,470家,产品合作总数跃升明显。代客业务盈利效能增长态势持续向好。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切实为实体经济提供避险服务;贵金属业务打造自营与代客双轮驱动发展模式,贯通要素市场,做好积存金业务服务支撑工作;柜台债业务持续发力、紧跟市场热点,落地首单业务。资产托管业务产能提升成果持续凸显。深化集团资源协同联动,聚焦重点客户拓展营销,积极把握创新业务机遇,依托精细化管理与科技手段双轮驱动,稳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与业务运营效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规模达3.9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42%。资产管理业务稳健发展根基持续厚植。南银理财发挥专业投资能力,积极丰富产品货架,提供优质客户服务,产品规模实现较好增长。荣获“金贝奖”2025卓越银行理财公司、“金榛子奖”最佳理财公司等称号。鑫元基金深度融入母行发展战略,积极把握权益市场回暖机遇,推动权益类产品规模与投资业绩同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募资产管理规模达2,287.67亿元,同比增长18.77%。 四、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因本公司“南银转债”触发强赎条件,于2025年7月17日提前全部赎回,并于 7月18日摘牌。“南银转债”累计共有19,996,127,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数为2,356,550,272股,占“南银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23.55%。 2.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通金复〔2025〕100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长江支行开业的批复》,如皋长江支行于2025年9月28日开业。 五、补充财务数据 1.公司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 2.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3.迁徙率 单位:% ■ 注:贷款迁徙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计算,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详见本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5.公司补充财务指标 ■ 注: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6.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人民币 ■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306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20.76亿元,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12,363,567,245股计算,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857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0%。分配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5月16日,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本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调整总行部分部门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发放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3日对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1票面股息率4.86%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6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3814亿元(含税)。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9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7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11-12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不参与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5年 11月 7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7: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30-14:3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邮政编码:210019(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联系人:严先生; (三)联系电话:025-83079943; (四)联系传真:025-86775054;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发放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3日对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1票面股息率4.86%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86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3814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对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所有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5-075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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