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4月25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回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2025-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万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孝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徐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万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孝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万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孝民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根据公司取消监事会以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要求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艾隆科技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123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杨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庆举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金晓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25万元。 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等情况的审核和考察,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81,955.8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516,929.66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265,026.14元(合并利润总额并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三)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以及其他非实质性内容的调整。 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以上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制度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同步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