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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报告期内,根据上级党委安排,孟雪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纪委书记,周路霞女士担任公司纪委书记。周路霞女士简历如下: 周路霞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计划主办、计划主任,企业管理部计划业务经理、全面风险管理职能副经理、全面风险管理职能经理,资源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巡察办副主任,运营事业总部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纪委书记。截至本公告日,周路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王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5-05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1-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1,408,779.3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4.52%。明细如下表: ■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1,408,779.39元,减少公司2025年1-9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71,408,779.39元,已计入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397,393,766.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651,899.2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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