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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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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0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对照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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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0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7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公司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3-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6-7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7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1月1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 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为累积投票提案和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1-7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7,采用累积投票与非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对于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股东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9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提名阮鸿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提名阮爱翔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被提名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提名龙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刘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施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投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0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蒋宁先生、张勇先生、阮爱翔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谦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示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各位董事辛勤付出,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鸿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法定代表人。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2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阮鸿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245,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阮鸿献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鸿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刘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刘琼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理学学士。2002年7月起至2025年8月,曾就职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健民国际有限公司、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5年8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年10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零售与电商中心总经理,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蒋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宁先生任职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蒋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1997至2001年昆明医学院药学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至2005年,在云南植物药业担任华北区销售经理,先后从事了生产、QA、GMP认证、华北区销售等工作。2005年至2007年,在惠州九惠药业担任全国商务经理。2007年至2018年,在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新特药营销中心商务经理、产品开发部经理、采购副总监兼任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采总监,负责商品、采购、处方药、质量管理等事务。2019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23年11月22日起,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张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5,5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爱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23 年3月至2025年7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7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10月27日,阮爱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刘琼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阮爱翔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爱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超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龙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硕博学位,云南财经大学教授。199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林业经济管理系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20年8月至2025年4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
  刘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丽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施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2009年8月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审计、会计、资产评估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施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施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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