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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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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公司享有联营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柴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柴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柴震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65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中,提案1.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通过,且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提案2.00至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1月1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邮编:241000(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553-5623209。
  2、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0日(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22号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娟
  联系邮箱:bodo@rayhoo.net
  联系电话:0553-5623207
  传 真:0553-5623209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62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相关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及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相关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及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予以注册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63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5月底完成发行,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1月30日全部转股、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上述完成发行和转股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10月24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最高者,即39.3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031.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440.05万元。
  情形一:假设2025年及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2024年持平;
  情形二:假设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2024年增长10%,2026年相关指标均较2025年亦增长10%;
  情形三:假设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2024年增长20%,2026年相关指标均较2025年亦增长20%。
  (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公司2025年分红为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在2026年4月作出分红决议并于2026年6月实施完毕;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实际实施完成时间为准)。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假设2025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假设2026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6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6年现金分红金额。
  10、假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另外,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11、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但也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一般情况下公司正常的盈利增长(包括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特殊情况下,若公司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影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有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相关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智能制造升级扩产项目”、“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投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及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趋势,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升级、产能规模扩大、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等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关键业务制造能力,有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达产是现有主营业务的扩大与发展,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业务模式。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在人员方面,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在产品技术研发管理、公司流程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快的组织反应能力。公司管理人员拥有多年的汽车制造装备和汽车车身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管理经验,行业运营经验较为丰富。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管理团队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运营。
  在技术方面,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并建有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业从事围绕汽车车身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轻量化零部件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使公司实现了CAD/CAE/CAM一体化和模具设计及制造的三维化、集成化和自动化。具体在覆盖件模具领域形成了复杂异形曲面成形、高精度超净模面加工、轻质化制件开发等专有技术,促进车身造型流线化、面品镜面化、质量轻量化;在智能制造领域形成了离线仿真(OLP)、虚拟调试(VC)等专有技术,实现智能制造柔性产线的高节拍、柔性化、数智化;通过PDM、MES、NC系统的集成应用,实现了公司的技术和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
  在市场方面,公司经过20余年的创新积累,凭借着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众多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和客户服务体系,能够在产品服务的全流程贴身为客户服务,尤其交付和售后环节的服务认可度比较高,取得了客户的好评及信赖。凭借严格的质量控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有效的品牌建设,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并多次获得主要客户嘉奖表彰。智能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相关产品,凭借制造装备业务优质的客户渠道和良好的客户粘性,加以公司积极的市场开拓政策,可以保障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3、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较为严格科学的筛选和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竞争力,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柴震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接受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58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久、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5 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950,322.15元,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报表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1,153,287,754.72元,其中,母公司口径202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94,494,710.72元,2025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150,962,573.34元,扣除2025年分配的2024年度及以前的利润63,036,659.34元,截至2025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为582,420,624.7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09,321,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1,398,198.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为便于以上利润分配工作实施,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
  三、风险提示
  1、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59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敖汽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预计2025年度与奇瑞汽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15,200万元(不含税,包含其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其中199,40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不含税)。
  2、预计2025年度与达敖汽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800万元,其中6,800万元已经公司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本次追加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晓雪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本次预计奇瑞汽车采购增加系奇瑞汽车子公司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奇瑞汽车销售增加额包括奇瑞汽车、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等。达敖汽车上年发生金额包含在奇瑞汽车的金额内。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销售额系顺流交易抵消前的金额,计算交易占比保持营业收入同口径按顺流交易抵消后的金额计算。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表一: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上述数据来自奇瑞汽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公开信息
  表二: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披露日,关联方达敖汽车暂未提供最新财务数据。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主要系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交易价格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综合考虑生产成本等因素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舒晓雪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56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舒晓雪先生、刘芳端先生、王洪俊先生及张冬花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舒晓雪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暨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暨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审议,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修订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6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情况
  ■
  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
  ■
  三、《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五、《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相关媒体上披露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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