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6.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签订的重大经营合同预收款及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高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光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高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光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高劲松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艳春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劲松先生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高管层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等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3.01-3.08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则修订的情况,公司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参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
  本议案相关制度详见2025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月影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高管层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等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2
  (下转A16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