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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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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0月27日起调整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064(人民币)、018066(美元现汇),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065,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5年10月27日起,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或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的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美元现汇)的申请金额应不超过1400美元。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上限保持不变,即单个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或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C的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单个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标普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美元现汇)的申请金额应不超过14美元。
  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投资者于2025年10月24日15:00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2025年10月27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限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杭州和达高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包含2个产业园区,分别为和达药谷一期项目及孵化器项目。2025年第3季度两家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三、基础设施项目2025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第3季度末,和达药谷一期项目研发办公及配套商业部分出租率为95.82%,和达药谷一期项目配套公寓部分出租率为93.17%,孵化器项目出租率为60.38%。
  2025年第3季度孵化器项目主营业务收入(未经审计)同比变动超过20%,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的规定公告说明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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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分析
  从供给侧看,孵化器项目所在大创小镇核心区内,2025年投入交付使用及后续在建的企业总部大楼包括十勇士研发中心、中控太阳能项目和世互未来中心项目,总计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随着各产业园区和企业总部大楼的不断建成及投入使用,最终大创小镇核心区的产业园区及总部大楼地上建筑面积总量将达到约153万平方米。因此2025年-2026年该区域为存量竞争与增量竞争并存的局面,从2027年或将开始转为存量竞争态势。从需求侧看,孵化器项目所面对的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对研发办公场地需求低迷,存量租户到期不续、租期内缩减面积情况较为普遍。
  受到供需两端的影响,孵化器项目出现了出租率及租金双降的态势,导致其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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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孵化器项目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为项目本身运营情况的体现,非偶发事件,具有可持续性。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2025年第3季度基础设施项目的上述经营情况变动影响当期现金流,或影响投资者当期收益,但基金收益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实际收益情况可查阅本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五、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及运营管理机构已持续关注基础设施项目各项经营指标,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和达药谷一期项目经营较为稳定,对于孵化器项目而言,2025年其所在的大创小镇核心区土地已基本开发完成,竞品供给量触及顶峰,随着新增竞品供应量的去化,市场压力有望逐步缓解。孵化器项目原先非常零散的小空置面积正在逐步归整为整层空置面积,从而使得待租赁房屋房型更好,得房率更高,更有利于针对500-1,000平方米租户的招商。同时运营管理机构已经通过引入专业合作方的方式针对潜在租户的需求提供定制装修以塑造差异化招商优势。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七、其他提示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睿磐泰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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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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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睿磐泰兴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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