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务安排,无法出席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王伟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241人,代表股数234,695,092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6.6673%。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221,563,734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175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38人,代表股数13,131,35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492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股数13,275,559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5084%。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4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1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3,131,35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492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3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56%;反对6,64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8%;弃权30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1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5931%;反对6,64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0.0806%;弃权30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264%。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6,53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25%;反对7,96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8%;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13,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5215%;反对7,960,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9629%;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与山东平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梵腾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胜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融资互相担保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6,522,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78%;反对7,97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64%;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03,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8.4397%;反对7,971,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0447%;弃权2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毕洁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因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原因,公司董事、副总裁廉博迅先生今日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廉博迅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廉博迅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廉博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廉博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范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范玲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范玲女士简历
  范玲女士,1972年2月生,山东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籍。历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及贸易事业部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山东昆仑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西事业部总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总监,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经理。
  范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本资料中披露的任职关系外,范玲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