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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相应调整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后进行对比。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元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涂小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涂小宝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个人简历 涂小宝,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广东雷霆国药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今就职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经理、生产副总监、生产总监、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涂小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涂小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小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涂小宝先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医疗卫生等领域对外捐赠,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协议签署、捐赠资金支出及其他与本次捐赠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对外捐赠是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外捐赠的资金或物资来源一般为自有资金或自有物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3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共计111.94万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35.35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6.20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056.2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预测等情况,预计相关存货出现积压和呆滞风险,市场可变现价值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4.66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24.66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180.86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180.8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92.80万元,计入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4.49万元,将增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4.49万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 至202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和议案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201617 联系电话:0523-80225599 邮箱:sssw@s-sbio.com 联系人:胡园园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推举董事胡园园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房永生(主任委员)、王国强、高光侠、胡园园。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个人简历 胡园园,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与管理学双学位。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于海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先后担任内控专员、审计师、预算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海尔集团公司手机事业部财务经理;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任青岛海尔产城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预算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小微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3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及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等内容。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7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发行价格46.7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8,57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86.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29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日常经营资金的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证券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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