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此次股票回购计划下述简称为“本次”或“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66.9万股;于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本次和以前年度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5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9月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3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议案8、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联系电话:021-58773690-8013 传真:021-68862900 电子邮箱:002532@tslyjt.com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A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A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A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B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B 股东可以在B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B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11月3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根据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为税前人民币15万元/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先生的提名建议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款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制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素君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7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CHEN TIMOTHY TECK-LENG(中文名:陈德仁)作为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天山铝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 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