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广州融捷电源正极材料项目进展 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全资子公司广州融捷电源在广州市南沙区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9亿元。 报告期内,广州融捷电源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环评报告于2025年7月28日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 2、原矿委外选矿及选矿产能原址扩产事项 2024年12月,融达锂业与康定市政府签署了《原矿外运合作协议》,在协议生效后两年内,融达锂业可以将矿山开采的原矿石进行委外选矿,每年外运的原矿石量不超过协议约定量;另外协议约定,融达锂业在矿山原址新增35万吨/年的选矿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截至报告期末,融达锂业原矿外运委托加工业务顺利开展,共计委托加工原矿石32万吨。同时,融达锂业正进行35万吨/年选矿扩产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吕向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志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吕向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志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志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章页)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向阳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代表有表决权董事的100%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吕向阳先生、张加祥先生、谢晔根先生、贾小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提名吕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提名张加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提名谢晔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提名贾小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祝亮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祝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饶静女士、刘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饶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 提名刘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饶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4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4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雷敬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且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敬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雷敬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津贴如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含税);管理层董事由董事会按其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确定薪酬,不发放董事津贴。上述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本议案独立董事饶静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顺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三)为公司副总裁,分管新能源运营相关业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制度如下: ■ 上述修订后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购买、出售资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吕向阳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裁。吕向阳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分行工作,1995年2月与王传福先生共同创办比亚迪(002594.SZ),1995年4月创办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吕向阳先生于201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担任融捷集团董事长、比亚迪(002594.SZ)副董事长、南京融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健康(300247.SZ)董事、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等职务。吕向阳先生有着数十年产业投资和金融投资的经验,拥有十多年锂电池及新能源材料等实业运作经历,并在这些领域取得了非凡的业绩。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控股股东融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与董事候选人谢晔根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吕向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向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3,300股,通过融捷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943,541股。吕向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吕向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加祥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张加祥先生1995年加入融捷集团,历任董事、副总裁、内审部总经理、经营总监、财务总监等职务。张加祥先生自2014年7月至2018年11月曾任公司董事,自2020年8月加入公司,曾担任董事长助理兼经营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张加祥先生曾任融捷健康(300247.SZ)董事,并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 张加祥先生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张加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加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加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加祥先生曾于2019年4月8日因作为融捷集团超比例持股未及时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安徽证监局给予行政处罚;除前述外,张加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其他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张加祥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晔根先生,198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谢晔根先生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及理学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美国乔治城大学公共政策学院,获得公共政策专业硕士学位。谢晔根先生曾任职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行业务,2015年1月至2023年1月曾担任融捷集团副总裁,自2022年12月起至今担任融捷集团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谢晔根先生曾担任广东融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 谢晔根先生在融捷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吕向阳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谢晔根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晔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晔根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谢晔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贾小慧女士,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经济师。贾小慧女士曾任职于某国有银行担任国际业务主管、某外资银行担任国际结算业务负责人、某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总部及省级分公司担任财务、法务及投资管理总经理等。2013年9月加入融捷集团,历任融捷集团金融部总经理、融资副总监、财务副总监、融资处高级总经理、财金处高级总经理,现任融捷集团高级副总裁。贾小慧女士曾担任融捷健康(300247.SZ)监事,并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 贾小慧女士在融捷集团担任高级副总裁、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除前述关联关系外,贾小慧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贾小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00股。贾小慧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贾小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饶静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饶静女士2003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0年取得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学位;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香港科技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美国罗德岛大学金融系访问学者。饶静女士于2010年7月起至今任职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曾于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担任会计系副主任,现任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饶静女士曾担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35.SZ)、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15.SH)和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892.BJ)独立董事,于2023年10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担任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67.SH)独立董事。饶静女士同时兼任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山大学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饶静女士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多项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具备丰富的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饶静女士未曾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饶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饶静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饶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凯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刘凯先生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和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经济学)学位,2014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 (经济学)学位。刘凯先生自2014年9月至今一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首席专家,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主要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学、世界经济、比较制度视野下的中国宏观经济、中国特色ESG理论与可持续发展。刘凯先生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多项课题,出版多部学术专著,并发表多篇研究论文,所著成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等,具备丰富的经济金融、中国特色ESG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 刘凯先生未曾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刘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张顺祥先生,1968年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就读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生院《资本经营(投融资与集团管控)高级研修班》。张顺祥先生2013年至2017年4月任融捷集团副总裁,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5年8月任融捷集团高级副总裁。张顺祥先生于2025年9月加入公司,还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等职务。 张顺祥先生在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职务;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张顺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顺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顺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顺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饶静) 声明人饶静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饶静 2025年10月24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凯) 声明人刘凯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刘凯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饶静) 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饶静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凯) 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凯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次、自律处分 1 次。中兴华所4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市场行情及实际经营情况,并同时充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经与中兴华所协商一致,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质量管理、信息安全、审计费用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综合评价,认为中兴华所符合提议续聘的条件,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和相关执业证照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该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10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相关临时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中,提案7.00、8.00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 2 人,采用累积投票制,为等额选举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累积投票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1.00、7.00、8.00、9.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登记: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④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请于2025年11月6日17:00前送达、寄达或电邮至本公司。来信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5日、11月6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融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623。 登记邮箱:IR@younergy.cn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联系人:孙千芮、任雄州 电话:020-38289069 邮箱:IR@younergy.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融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623。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2”,投票简称为“融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6日17:00之前送达、寄达或电邮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授权人对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累积投票提案需在表格中填写具体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