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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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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2,815.66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4.07%,主要是由于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票据减少。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661.13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73.20%,主要是由于公司拓展业务,购买产品、服务的预付款项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885.72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6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684.53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8.66%,主要是由于代收代付款挂账减少。
  4.存货期末余额13,304.2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9.00%,主要是由于公司承担的项目尚未完工,仍在存货中归集。
  5.其他流动资产314.02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8.68%,主要是由于预缴税金增加。
  6.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17.8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0.67%,主要是由于分子公司业务调整减少房屋租赁费用。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8,365.29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7.71%,主要是由于年初开发支出资本化转无形资产导致年初余额较小,本期新增资本化项目尚未完工。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426.1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1.55%,主要是由于公司超一年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应计利息减少。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2.2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46.40%,主要是由于预收房租余额较年初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2,267.02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7.63%,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公司计提年终奖本期发放。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69.68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87.14%,主要是由于应交增值税的余额减少。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2.29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80.32%,主要是由于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金额减少。
  13.租赁负债期末余额7.1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90.82%,主要是由于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3,586.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24%,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646.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5.20%,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结转收益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2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6.52%,主要由于合同资产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3,04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56%,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5.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4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42%,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6.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85%,主要是由于赔偿金违约金支出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1.41%,主要是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19亿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3.5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811.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9: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19亿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3.5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811.00万元。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96人,从业人员共10,021人,注册会计师共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43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服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商务服务、医药制造、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培梅女士,自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许培梅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许培梅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小娟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赖小娟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燕女士,自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晓燕女士近三年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不超过71.12万元人民币(税后),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提供审计服务5年,在审计期间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5 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方式以2025 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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