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0日 至2025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412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5-02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25)。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临2025-025)。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26)。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5-02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前,公司监事会成员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附件《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持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事项和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因本次修订涉及的条目众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的章节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表述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不再逐项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