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2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李政良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已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秦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详见2025年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2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政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政良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请辞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政良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其工作岗位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政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政良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李政良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已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秦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秦媛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秦媛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1-63120848 63126346 传真: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1761382838@qq.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秦媛女士简历 秦媛,女,1986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业务审计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业务项目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产品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能源服务事业部资本运营分部副经理、混合制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资本管理中心证券管理部经理、资本管理中心金融投资管理部经理、资本管理部资本运营岗(二级业务主管)、资本管理部资本运营岗(一级业务主管)。 秦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秦媛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