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大禹”)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李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于2025年8月8日至 2025年10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70,400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8.82%减少至7.93%,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具体情况 ■ ■ 二、备查文件 1、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