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公司办公场所“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名称已变更为“翔业国际大厦”,公司办公地址名称相应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实际办公地址未发生变化。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2、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66%,购买的最高价为8.7500元/股、最低价为8.10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5,545.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58,623,0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968%,成交的最高价为11.35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8.1029元/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555,997,495.1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林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注:2025年度较2024年度比,审计费用维持不变,无需特别说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新能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为盛屯新能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申请的80,000万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下属公司盛屯锌锗与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盛屯新能源在建设银行黔南州分行办理项目融资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捌亿元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盛屯新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608.13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新能源
  (1)公司名称:盛屯新能源材料(贵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5月16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龙双
  (5)注册资本:人民币62,893.2614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盛屯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盛屯新能源为盛屯矿业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盛屯新能源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新能源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等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85,239.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5%,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7,204.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768,035.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3%,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张晓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林文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郑际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红先生、林文荣先生、郑际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张晓红先生、林文荣先生、郑际任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章节以及前述制度中“监事会”“监事”等与监事相关的内容,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表述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亦不再逐项列示。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合并至《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合并至《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原《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合并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次拟修订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表内制度名称均按照修订后的名称填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