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调整、文字表述优化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将“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修订内容及描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上述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备案结果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及制定情况如下: ■ 以上制度中《博汇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博汇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博汇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博汇科技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博汇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博汇科技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博汇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博汇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博汇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博汇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