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燕霞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文及英文编订,如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概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季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及相应资料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非另有说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4.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5.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香港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名册记录的数据填列。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名义持有人,本公司无法确认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名义持有的股份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3、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5,376,845股,该等股份尚未完成注销。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5,376,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228,471.2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回购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并无回购H股股份。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朱保国执行董事兼总裁:唐阳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燕霞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且《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适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6.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涵盖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6.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涵盖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涵盖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6.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涵盖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6.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涵盖原《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6.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请见附件,《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因本次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涵盖原《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容,故前述制度一同废止。 6.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9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制度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3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且《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适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主要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修订。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