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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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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3,509,02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12.84元/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09,0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青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德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洪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青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欢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王欢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王欢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事项。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王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欢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王欢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王欢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的人员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王欢,女,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北京凯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工作部经理;2008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4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07、2.0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2025年11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湛、周雅莉
  电话:010-67892271
  传真:010-67892271
  电子邮箱:ir@kaw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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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及制定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及制定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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