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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561,52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55,155,147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一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每股收益。 2025年1-9月经营情况简介: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持续实施技术领先战略,不断提升技术实力,深耕原有产品线(机载、弹载、商业航天、无人装备等),单个型号价值量较之前型号大幅提升,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技术,新的领域。 1、随客户需求大幅增加,相关产品订单出现大幅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含口头)4.5亿;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机载类和弹载类产品订单增幅较大,公司交付增加,机载类和弹载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研发新项目数152个,较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商业航天类项目同比增长较多; 3、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告中的控股子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取得工商核准,公司名称: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龙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龙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龙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馨竹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婷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6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王勇先生、江虎先生、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李玲女士、柴俊武先生、李玉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公司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6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 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11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号T区1栋公司11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电话:028-68272498 联系人:袁一佳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6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勇先生、江虎先生、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铃女士、柴俊武先生、李玉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铃女士、柴俊武先生、李玉周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李玉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7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勇 王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至1993年,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9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四川实时信号研究所软件工程师;1995年至1996年,任新加坡电信公司软件工程师;1996年至1998年,任成都实时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1998年至2002年,任成都锐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3月参与设立成都实时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成都智明达数字设备有限公司),历任智明达有限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4,204,685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964,924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江虎 江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5年,任华为3COM 公司硬件工程师;2005年至2016年,历任智明达有限硬件工程师、研发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2024年,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联席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任共青城智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虎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嵌入式计算平台、嵌入式显示平台、人工智能平台、高可靠智能制造平台等。曾主持研制的某型嵌入式计算机模块配套于某水下航行器项目,成功实现了水下航行器核心平台的国产化替代。2016年4月,因在参与“十二五”某重大专项批产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该项目实施单位所颁发的优秀协作支持奖;2018年、2019年分别获得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年度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奖。 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9,162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253,134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秦音 秦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1997年,任中国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会计;1997年至2000年,在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0年至2001年,任亚桥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新加坡STH集团董事长助理;2003年至2005年,任北京运源数码(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至2012年,任四川天一学院常务副院长、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5年,历任智明达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北京国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秦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113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776,047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玲 李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目前还担任天味食品独立董事、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公益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法律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等。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柴俊武 柴俊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职称。2016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柴俊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玉周 李玉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职称。现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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